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
一、保险责任
在车辆运输过程中,因错误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富直接毁,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,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掌管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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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期限 |
保险金额 |
保费金额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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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 |
赔付超出交强与三者100万之和的三者损失部门,单次500万元,累计1000万元 |
600元/车 |
仿符更多、性价比更高 |
二、投保资料
交易牌照、合格证、购车发票、开票信息
业务征询:王经理 17860609143
鲁公网安备37010202000616号
地址:赤峰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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